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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年初,我騎摩托車經過建南路時,看到一家商店門口,有個二十出頭的大男孩,約180公分高,他的手上舉著一個旗幟在揮舞,嘴裡說著台語:「來誇買」。
我仔細看他的旗幟寫著襪子三雙一百。另一個放在旁邊的旗幟寫著台灣毛巾。他家門口用鋁架擺了一些毛巾和襪子。他襪子的價錢和屏東商展賣得差不多,不知品質如何?
日子一天天的過去,大男孩因站在路邊,每天臉向著朝陽和中午的豔陽,膚色開始慢慢變黑,但他依舊臉帶微笑的繼續搖著旗幟,有天我基於同情心停下來跟他買了三雙襪子,後來我發現和我同樣心理的一些過客也會停下來跟他買東西。我開始思考:他一個月可以賺多少錢?有超過勞基法的基本工資嗎?
有時我看見一個婦人家(很像他的母親) 會在一旁幫忙招呼客人, 現在已經快到年底了,我不知道他能堅持每天搖旗幟到多久,且拭目以待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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